关于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服务提升工作的通知》(苏金办发〔2023〕56号),切实守护好人民的“钱袋子”,保证消费者了解自身账户情况,及时查询、使用、或注销,防范账户丢失、资金损失或诈骗风险,即日起,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将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工作,现就“沉睡账户”提醒提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提醒提示范围
截止2023年9月30日,5年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为“沉睡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结息、账户管理费以外的交易。
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及办理方式
为保障您的个人账户资金安全,如您在我行有以上类型的账户,或是接到我行电话或短信告知的,建议您尽快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激活或销户。激活方法: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至我行营业网点。为保障资金安全,请您根据需要主动撤销已经不用或极少使用的个人账户。
三、配合处理“沉睡账户”的益处
(一)帮助客户理清名下账户开立和使用情况,对不使用的账户进行梳理和销户,避免因账户长期不使用而可能造成的资金损失、个人身份信息泄露以及被动涉案风险。
(二)提高客户对账户信息安全的警惕性,提升社会公众反诈、防诈的能力。
四、特别说明
非法出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是违法犯罪行为,请您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Ukey等重要信息和物品,以防被不法分子用于洗钱、电信网络诈骗、逃税和跨境网络赌博等违法行为,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不轻信并点击陌生链接,不透露个人信息,切实保护账户资金安全。
五、郑重提示
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开户人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开户人进行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如有疑问,请向我行营业网点咨询。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谢谢合作。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附:营业网点联系电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