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个人客户“消费券”增值服务规则》的公告
尊敬的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客户:
为了能够向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江苏长江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推出了个人客户“消费券”增值服务(以下简称“消费券服务”)。消费券服务是我行向个人客户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为便于客户更好地累积和使用消费券,我行特制定《个人客户消费券增值服务规则》。
《个人客户消费券增值服务规则》自2023年9月25日(含)生效,我行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特此公告。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
附件:
个人客户消费券增值服务规则
个人客户“消费券”增值服务(以下简称“消费券服务”)是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向个人客户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为便于客户更好地累积和使用消费券,江苏长江商业银行特制定个人客户消费券增值服务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具体规则如下:
一、参与资格
1.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借记卡客户、储蓄存款客户、个人贷款客户(又称“客户”)均可享受消费券服务。
2.用户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有权取消客户消费券服务资格(含对消费券进行冻结、扣减、清零):涉嫌利用非真实交易、利用系统进行欺诈舞弊,或通过其他不正当途径进行恶意套取消费券;发生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洗钱、欺诈等行为的;对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债务逾期未偿还的;违反本规则或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其他相关协议和业务规则的。
二、消费券累积规则
(一)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消费券包括业务消费券和活动消费券,业务消费券指客户在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完成开卡、消费支付、业务签约等业务行为时累积的消费券,活动消费券指客户参与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有关营销活动累积的消费券,如推荐新客户等。具体以本规则规定为准。
(二)消费券实行数额累加计算,单笔消费券金额向下取值保留2位小数。消费券0.01元,表示可使用消费券抵扣的金额为0.01元人民币,依此类推。
(三)业务消费券累积规则
1.开卡送消费券。客户首次开立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借记卡(限I类户,含数字卡、附卡),可一次性获得1.88元的消费券,开卡次日直接入账,销卡后重新开卡的不送消费券。
2.绑定第三方支付送消费券。客户首次在微信、支付宝、京东、美团、抖音上绑定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借记卡(含附卡),每新绑定一个支付渠道可一次性获得0.88元的消费券,多绑多送,绑定次日直接入账,解绑后重新绑定的不送消费券。
(四)活动消费券累积规则由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相应营销活动时制定,具体以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APP等渠道公布的活动说明或规则为准。
(五)客户涉嫌利用虚假交易获取消费券,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有权要求客户提供交易凭证、发票等材料,以查实交易真实性。一旦查实客户通过虚假交易套取消费券的,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有权不予累积消费券,有权采取冻结、扣减、清零消费券等措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消费券有效期
消费券实行有效期管理,当年累积的消费券有效期至次年12月31日止,消费券过期后自动失效。
四、消费券查询
客户可通过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手机银行APP查询消费券余额及明细。
五、消费券兑换及使用
(一)客户可通过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手机银行APP将消费券兑换相应的回馈项目,并将优先使用即将到期的消费券。具体消费券兑换项目、兑换标准及兑换规则均以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手机银行APP显示为准。
(二)兑换及使用方式
1.消费券抵消费金额。客户在支持受理云闪付的商户消费时,通过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手机银行APP“扫一扫”商户收款码、或向商户出示付款码进行支付,可直接使用消费券抵扣消费金额。
2.消费券兑换云闪付红包。客户可通过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手机银行APP将消费券兑换成等值的云闪付专享红包。消费券兑换的云闪付红包实时计入客户云闪付账户,有效期30天,客户可通过云闪付APP使用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借记卡支付时抵现金使用,具体使用规则以云闪付APP显示为准。
(三)客户使用消费券兑换的商品和服务而产生相应的纳税义务,则由客户自行承担和申报。
六、其他
(一)消费券服务为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对个人客户的回馈项目,未经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同意消费券不能折算现金或给予其他非回馈项目的给付。
(二)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有权对本规则及条款进行解释。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规则涉及的产品及服务或增删、修订本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券累积、兑换项目及标准)。相关内容以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官方网站最新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