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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行为,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目前,为履行《管理办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落实就绪,我行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新开账户以及存量个人账户、对公账户开展尽职调查,识别涉税非居民客户并报送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对公客户在我行新开账户时,需由账户持有人签署“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我行将根据您的声明文件识别账户持有人是否为非中国税收居民。如账户持有人为消极非金融机构的,还需一并签署“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我行将根据您的声明文件识别账户持有人是否为非中国税收居民。

  二、根据《管理办法》,我行将对个人、对公存量账户开展尽职调查,并将按规定请您提供“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您在我行要求的九十日内未能向我行提供该文件,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您的账户将被视为非居民账户管理。

  三、根据《管理办法》,如您的客户/账户信息、“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中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请您于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我行,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您在我行新开账户。

  我行在进行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账户密码、支付密码、网银登录密码、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给您造成资金损失。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以六部委联合发布的《管理办法》为准。

  相关内容敬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

  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欢迎及时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也可向我行各分支机构咨询。

  客户服务热线:(40088)96036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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