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长江借记卡在非标准终端上相关交易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了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强化银行卡磁条交易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办发〔2017〕120号)要求,切实保障您的资金安全,2017年7月29日起,我行将停止长江借记卡在不支持芯片受理的非标准银行卡受理终端上发起的查询交易以及金额超过2万元的资金类交易。如果您持有的长江借记卡仍然是磁条借记卡,为了您的用卡安全,请您尽快至本行营业网点更换为IC借记卡。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致电:96036、4008896036。
特此公告。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