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商业汇票限额管理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224号)的有关规定,我行将对纸质商业汇票实行限额准入管理,具体如下:
自2017年1月1日起,我行承兑的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商业汇票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办理,我行不再办理出票日期在2017年1月1日及之后且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的纸质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下同)贴现、转贴现等业务,但仍可受理纸质商业汇票的托收和付款业务。
自2018年1月1日起,我行承兑的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商业汇票原则上应全部通过电票办理,我行原则上不再办理出票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及之后且单张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纸质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等业务,但仍可受理纸质商业汇票的托收和付款业务。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