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制长江借记卡开卡数量的通告
关于控制长江借记卡开卡数量的通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5]48号)的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我行全行范围内开立长江借记卡不得超过4张,如客户之前已持有我行全行范围内4张(含)以上长江借记卡(已销户的借记卡除外),我行不予开立或激活新的长江借记卡,办理磁条卡更换IC卡的除外。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至96036咨询。
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支持!
特此通告。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