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卡代缴电费公告
关于开通泰州地区长江卡代缴电费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服务长江卡用户,12月6日,本行已在泰州市域范围内(含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开通长江卡代缴电费业务。即日起,泰州地区长江借记卡持卡人可通过各营业网点柜面及ATM、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缴交家庭电费;也可通过我行各营业网点柜面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签约代扣电费业务,委托我行按缴费周期实时从长江借记卡活期账户中自动扣缴。欢迎广大客户来行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
201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