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喜好礼 越刷越精彩
长江卡·刷精彩·刷卡送好礼活动
一、 活动时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 活动区域
靖江区域
三、 活动内容
一重礼:刷卡消费礼
活动期间,凡持长江卡累计刷卡消费金额达到一定额度,即可领取相应奖品:
1. 刷卡消费满888元,赠送精美玻璃杯一只;
2. 刷卡消费满3888元,赠送30元移动充值卡;
3. 刷卡消费满6888元,赠送50元超市卡;
4. 刷卡消费满12888元,赠送100元超市卡;
二重礼:欢乐节日礼
活动期间,长江卡持卡人在指定节日(元旦1月1日、除夕2月9日、春节2月10日、情人节2月14日、元宵节2月24日、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6月12日、中秋节9月19日、国庆节10月1日、平安夜12月24日、圣诞节12月25日)当天累计刷卡消费满3888元(含)以上,即可兑换50元超市卡,每卡每个节日限兑一次。
三重礼:欢乐置业礼
活动期间,长江卡持卡人于3月1日后持长江卡刷卡购房、购车单笔金额满10000元(含)以上,即可兑换50元超市卡。
四、 活动说明
(一)领奖方式
持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长江卡和有效清晰POS签购单在工作日内至江苏长江商业银行三楼银行卡与电子银行部领取相应奖品。
(二)规则说明
1. 一重礼、二重礼刷卡金额累计规则说明:
1 在传统行业商户(包括宾馆、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等)刷卡消费,消费金额足额累计计算。
2 在餐饮、百货及其他零售商户、社会培训、中介服务、旅行社及景区门票等商户刷卡消费,消费金额折半累计计算。
3 在房地产、汽车、批发商、仓储式超市和卖场、加油、水电煤气缴费、交通运输、政府机构收费/税、保险、学校、电信服务、博彩业、慈善、居民服务和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等低扣率或零扣率商户的消费,不参加一重礼、二重礼活动。
2. 三重礼仅限持卡人持长江卡在房地产及汽车类销售商户的刷卡消费。
3. 消费商户的商户或行业类别以POS签购单上的商户编号或商户代码为准,如因收单机构或商户未正确设置商户类别以致无法计入活动统计的,我行不承担责任。若有疑问,请咨询该商户的收单机构或中国银联。
4. 持卡人在所有电话POS(如转账电话、商务通、EPOS等)上的消费不参加活动。
5. 凡是我行长江卡的主卡持卡人及附卡持卡人均可参加本活动,仅主卡持卡人才有礼品获赠资格。附卡刷卡消费金额可与主卡刷卡消费金额累计计算。
6. 持卡人名下有我行多张主卡的,多张主卡消费不累计计算。
7. 一张签购单只能领取一次礼品。领取礼品时,签购单回收。
8. 各类礼品均不可兑换现金。
9. 本行员工不参加此次活动。
10. 兑奖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10日,节假日不予兑奖。
11. 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