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 手机银行
  • 微信银行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宣传 > 政策速递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金融支持有序复工复产力度,人民银行决定增加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共计5000亿元,加大对有序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外贸行业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时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行业的小微企业提供普惠式金融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

增加全国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共计5000亿元,其中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1000亿元、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3000亿元、再贴现专用额度1000亿元。各分支机构具体额度安排另行通知。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实施单独管理。

二、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的发放对象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对象为农村商业银行、农衬合作银行、 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四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对象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含互联网银行)等五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再贴现专用额度发放对象为全国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三、再贷款的期限和利率适用于专用额度的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政策的有效期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再贷款的期限为1年,到期收回,下调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利率25个基点。将整体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1年期利率由2. 75%下调至2. 50%. 同时下调3个月、6个月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利率25个基点至2. 2%, 2. 4%.

四、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的资金投向用途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的资金投向用途为涉农贷款,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县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领域。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的资金投向用途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指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 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制造业、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贴现专用额度优先支持涉农票据、小微企业票据和民营企业票据,重点支持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春耕备耕,以及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小微企业。以省为单位考核,每季末再贴现票据余额中以上三类票据合计占比不低于60%.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省一级分支机构)制定的涉农票据、小微企业票据占比考核标准与总行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总行政策执行。

五、运用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贷款的利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自担原则,合理确定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资金发放 贷款的利率水平,切实降低“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资金发放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应不高于最近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 个基点。

六、再贷款专用额度采取“先贷后借”模式按月发放,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建立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的贷款台账,按照专用额度有效期内新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每月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等额申请再贷款资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逐级上报至省一级分支机构;经省一级分支机构审核批准的,当地分支机构按月及时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在防范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可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选择质押方式、信用方式或组合方式发放再贷款,

七、加强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管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增强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资金,精准快速投放,切实提高政策效果。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贷款台账管理,做好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管理。二是精准快速发放资金。创新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发放方式,提高审批发放效率,及时将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三是加强考核评估。金融机构使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的情况将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 考核。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金融机构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贷款台账的监测评估,确保贷款台账真实准确合规,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资金精准投放,防止资金“跑冒滴漏”。

八、原有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存量额度打通使用,统一规则对于裁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的原有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打通使用,统一规则为:支小再贷款发放条件为符合宏观审慎要求,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不低于20%或民营企业贷款占比不低于40%; 资金投向为小撤企业贷款和单户授信300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贷款。再贴现资金优先支持涉农票据、小微企业票据和民营企业票据,考核条件为以省为单位考核,每季末再贴现票据余额中以上三类票据合计占比不低于60%.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加点幅度由3-5个百分点调整为不高于4个百分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2020年2月26日

Copyright © 2012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总行地址:江苏省靖江市骥江路359号 邮政编码:214500
客户服务电话:96036(江苏) 4008896036(全国) 邮箱地址:cjccb@cjccb.com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苏ICP备17005771号
本网站已支持IPv6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514号